找广州刑事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意义何在?
刑事案件中,根据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家属收到拘留的通知,也只是收到通知,因为家属是不能去会见亲人的,但律师却可以。《刑事诉讼法》第39条明确: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律师会见的巨大优势在于:
1.、享有更多权利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
(1)、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2.、被告知的权利
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3、会见细节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当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保障会见顺利进行,并告知其遵守会见的有关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不得监听,不得派员在场。事实上,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无论如何,律师介入,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将极大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若有法律疑问,可咨询在线客服
※ 广州国晖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团队提醒您:
刑事案件涉及您亲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犯罪将是一辈子的事情,刑辩律师介入,可以帮助申请取保候审、进行无罪辩护、减轻处罚辩护、缓刑辩护,尽早亲人团聚。欢迎致电国晖刑辩律师咨询热线:13903016592